一种企出产运营假水稻种子300千克被罚款68000元!
特征特性:
2024年以来,江西省各级农业乡村部分会同公安、法院、检察院、市场监管等部分,重拳出击,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、损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,查办了一批震撼效果好、典型性强的案子,为保护全省农资市场秩序、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了及其重要的效果。为进一步加大违背法令犯罪案子曝光力度,有用震撼涉农违法犯罪行为,江西省农业乡村厅挑选了10个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典型事例,其间触及种子案一例,发布如下。
2023年12月,抚州市农业乡村局收到上级抽检情况通报,反映江西某种业公司出产的“某优XX”水稻种子与该种类的规范样品不符。经立案查明,当事人出产出售了涉案水稻种子300千克,出售价格24元/千克,违法来得到的710元,货值金额7200元。后涉案水稻种子被退回297千克,并进行了转商处理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,参照《江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在裁量基准》,抚州市农业乡村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马中止运营假种子行为,没收违法来得到的710元,罚款6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议。